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实行生育登记制度。所以您需要了解一下生育登记流程:
①登记对象
双方或者一方为本自治区户籍,以及在本自治区居住的外省(区、市)户籍的生育子女的夫妻(含再婚夫妻、非婚生育后补办结婚登记的夫妻),均可申请生育登记。
②登记时间
夫妻在登记当前孩次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
③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网上申请的,填写婚姻、户籍地、居住地和生育子女信息等,上传有效证件原件或电子化证件的图片;现场申请的,出示有效证件原件或电子化证件。
④生育政策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和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收养的子女以及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
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再生育:
①网上登记
一、“健康八桂”微信公众号
步骤一:打开“健康八桂”微信公众号或扫一扫“健康八桂”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步骤二:点击底部【便民服务】,在里面找到生育登记服务入口。
步骤三:根据页面信息填写完整后完成登记。
二、广西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平台
步骤一: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打开“广西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平台”手机版
步骤二:根据页面信息填写完整后完成登记。
②现场办理
群众也可以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机构及其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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