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5日至7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卫生健康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先后召开了3次党组会,2次整改工作部署动员会,2次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4个主要方面22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直面不足、深刻反思,坚持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逐条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建议,组织研究制定《中共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全链条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并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推进,取得实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集中整改。委党组围绕巡察反馈的4个主要方面22个具体问题以及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了107条整改措施,并逐条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协助部门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生根。在做好谈心谈话和典型事例剖析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要求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党组书记代表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剖析原因,提出了抓好整改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党组成员逐一对照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作出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成效。以实效为导向,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举一反三,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对整改工作做到全程跟踪,细化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成立整改工作督查组,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整改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措施取得扎实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逐条逐项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坚持以思想整改带动行动整改,以务实行动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到位。截至2025年1月25日,巡察反馈的2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9个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制定的107条整改措施,已完成91条,基本完成16条。
(一)针对“委党组理论学习破题意识不强”的问题
1.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健康中国论述精神,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组织召开4次党组专题会议及6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和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探索理论知识在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增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成功打造“康进万家”品牌,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实现七连升。一是组建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梧州市首批287名专家入库,涵盖健康教育、健康知识传播、传染病防治等39个健康领域,组织健康科普专家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开展“慢性病防治”“康进万家”等健康宣教服务800余场,服务群众数十万人次。二是打造“康进万家”健康品牌,全年播出25期,惠及百万人次。与合作媒体开设健康科普专栏8个,累计刊登健康科普知识500余次,播出健康科普公益广告5000余次。打造健康公交12条线路25辆车,倡导健康理念。三是2024年全市举办“健康夜市”“中医夜市”22场,深受群众喜爱,惠及群众达35万人次。四是依托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知识进万家、爱国卫生宣传月、老年服务月,以及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壮族三月三·健康春之声”、健康文化走基层、全民科学素养竞赛等活动,“线上+线下”联动,深入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2024年全市举办健康教育讲座6886次,培训乡村医生、基层骨干人员2.62万人,培训家庭明白人95.68万人 ,发放处方、明白纸、实用工具115.10万份,健康科普文艺演出22次,义诊人数34.02万人。
3.组织健康促进活动,举办“康进万家,共筑幸福梦”梧州市“广西三月三·健康春之声”宣传服务月暨全民健步走活动,开展“健康同行 和善融爱 创启新征程”2024年梧州市卫生健康系统运动会,开展2024年市卫生健康系统文化嘉年华,“康进万家,健步向未来”梧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新年健步走等健身活动。
4.长洲区长洲镇泗州村、倒水镇富万村智慧健康驿站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长洲区建成6个智慧健康驿站在长洲区各街道/乡镇共选点新建智慧健康驿站(小屋)34个,已完成装修设计、健康支持性工具的招标流程。绘制出长洲区智慧健康驿站(小屋)地图,将优先选择在长洲区大塘街道打造出“15分钟健康圈”,智慧健康驿站(小屋)全面覆盖大塘街道居民约12万人。选点长洲区长洲镇泗洲村建设1条高品质的健康文旅步道,已完成招标、设计等工作。
5.健康广西行动考核指标中,2023年度“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得分占该项分值的38.33%,2024年度提升至占该项分值的86%。
(二)针对“健康兜底保障举措不实”的问题
1.市卫生健康委督促市中心血站结合梧州实际各社区、商圈、高校及各乡镇进行宣传招募活动,加大团体单位无偿献血宣传力度也提高市民对无偿献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建立长期稳定的献血者队伍。梧州市2024年无偿献血45077人次、献血量1520.76万毫升,千人口献血率15.91‰,达到2024年全国千人口献血率11.20‰以上,并位列全区第二位。全年总供血量3498.49万毫升,有效保障了临床急救用血需求。
2.与市发改、教育等部门深入研究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托育服务项目储备事宜,向自治区报送了梧州市3家成熟的托育服务项目。组织备案托育机构开展机构责任险投保工作,截至2024年底全市有42家托育机构参加了托育机构责任险。为鼓励托幼一体化发展,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我委联合市教育局开展托育服务供给摸底调查,对全市幼儿园入园情况进行摸底,全市780所幼儿园,3岁以下幼儿入园数4791人。
3.开展“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助力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主题活动及托育机构托育服务开放日活动,宣传传播人口政策、优生优育、托育服务等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对托育服务的知晓度和认可度,从而不断增加托育服务供给,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18个。我委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举办梧州市第一届托育服务技能比赛,并在自治区技能大赛中荣获“优秀组织奖”,通过以赛促改、以赛促学,不断提高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三)针对“遏制疾病传播紧迫性不够”的问题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防艾委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正确坚强指导下,采取多项综合措施,落实部门职责,调动全社会力量,凝心聚力,克难奋进,狠抓指标推进,推动艾滋病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在《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全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桂防艾委〔2024〕4号)中,我市在2023年全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考核评估中排名第一。2024年9月10日副市长、市防艾委主任代表我市在2024年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2.积极贯彻落实防治艾滋病扩大检测和治疗策略措施,完善艾滋病检测网络,促进人群主动检测,扩大检测覆盖面,应检尽检、应治尽治,最大限度早发现和管理感染者和病人,减少二代传播,减少因艾滋病致死。2024年采购了6万人份艾滋病梅毒乙肝丙肝四联检测试剂,用于基层开展多向筛查、多病同防工作。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具备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能力,所有县(市、区)均可就近获得免费抗病毒治疗服务。全市各治疗点普遍实行检测、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患者检测治疗更加便利,以现住址为统计口径,2024年抗病毒治疗覆盖率为94.19%、治疗成功率为97.79%。
3.加强“两癌”宣传、培训及筛查。一是根据自治区项目方案要求,各妇保院制定筛查计划表,组建下乡团队,按时携带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相关仪器设备下沉到各乡镇卫生院,扎实推进广西农村户籍妇女和城镇困难户籍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项目。2024年全市免费“两癌”筛查工作基本完成。二是根据《关于印发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23〕1号)、《关于印发广西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桂卫妇幼发〔2023〕19号)等文件要求,到2025年底,逐步提高宫颈癌筛查覆盖率,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以上;逐步提高乳腺癌筛查覆盖率,适龄妇女乳腺癌筛查率逐年提高。2024年底梧州市宫颈癌筛查率为44.04%,乳腺癌筛查率为31.59%,较2023年大幅提高。三是通过“康进万家”新媒体、公众号、视频号以及“进单位”“进社区”等不同场合不同形式科普“两癌”筛查和诊疗等知识,提高适龄妇女主动筛查积极性。2024年开展群众两癌筛查科普宣传活动共80场。四是各医疗机构加强筛查数据的录入核对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录错、录漏,确保筛查数据完整、规范。市卫生健康委根据自治区方案要求,对各县(市、区)和各市直单位开展“两癌”筛查项目质控,及时指正各医疗保健机构“两癌”筛查项目存在问题。五是医疗保健机构将“两癌”筛查方案和诊疗标准纳入医疗保健机构医务人员培训项目,召开培训57场,医务人员专业知识得到提升。
4.加强传染病防控处置能力。一是做好我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联合市教育局举办学校卫生管理培训班,对90个市教育系统分管学生卫生工作的领导进行了结核病防控知识培训。二是举办2024年传染病报告管理和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班1次、全市重点传染病诊断标准师资培训班1次,累计培训医护人员320人次。三是建设市、县级传染病预警监测指挥中心,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成,能正常运行使用。
(四)针对“公立医院改革偏离主攻方向”的问题
1.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全面、系统、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精神,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要求,学习习近平关于健康中国论述摘编等。以自治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为抓手,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各项改革措施有序推进。一是成立推进设区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5个工作专班,印发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完善资金分配方案,建立示范项目推进监测和调度机制,各个项目按计划推进。二是以“一个管委会、三个集团网、两个一体化、三个诊断中心”为主线,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根据地缘关系及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水平,将城区划分3个医疗卫生服务网格,由市工人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分别牵头组建医疗集团,并作为依托单位分别组建市病理、心电、影像诊断中心。2024年,3个医疗集团派驻管理人员16人,联合门诊下沉人员142人次,联合病房开展查房182次,上转患者662人次,下转患者1098人次,有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2.推动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服务能力评价,其中通过推荐标准2家、基本标准6家、合格标准1家,有力提升了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通医保住院收费,申请开展家庭病床服务,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了家庭病床20张,着力解决因疾病需要长期卧床或身体衰弱、生活不能自理患者就医问题。
3.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市卫生健康委一是深入蒙山县、苍梧县卫生院调研卫生院运营情况,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进行运营分析,乡镇卫生院收支结余为负减少到6家。二是对县(市、区)政府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应付未付情况进行调研督办,督促基层公卫、基药补助等资金应拨尽拨,减少基层医疗服务收不抵支情况发生。
4.围绕制约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痛点、难点,针对性研究对策、方法。制定了《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印发,作为全市进一步推动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上位指导文件,推动乡聘村用、两个允许等政策落地。印发《梧州市乡聘村用指导意见》,规范流程、条件,为全市开展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提供基本遵循。针对各县(市、区)财政状况,创新出台《梧州市乡村医生乡聘村用“上下双通道”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促进“乡聘村用”政策落地和人才上下流动,带动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印发《梧州市基层临床示范科室评价实施方案》,开展基层临床示范特色科室建设。紧抓我市紧密型医联体国家试点城市、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契机,充分发挥医共体上级医院的技术优势,将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基层,解决基层医疗机构的瓶颈问题。市直三甲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市工人医院先后与龙圩区、万秀区探索开展“院区共建”,推动人才、管理、技术、硬件四下基层,专家常态化到基层医疗机构建立专家联合病房与门诊,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康复医学科、口腔科、中医等业务,满足基层群众常见病诊疗需求。针对制约村卫生室发展的问题,制定印发了《关于明确村卫生室诊疗科目的通知》《梧州市村卫生室星级管理工作方案》,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增加内科等诊疗科目,进一步改革我市村卫生室服务模式,承接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筑牢农村医疗卫生网络网底。
5.2024年印发了《梧州市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医共体组建的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及组织实施步骤。市卫生健康委组建医联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县(市)督促指导,联合医保部门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调研2次,以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名义印发了《2024年度梧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2024年完成的具体任务。4个县(市)均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共组建9个县域医共体,覆盖12家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55个乡镇卫生院。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2024年藤县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三级医院,2025年2月岑溪市人民医院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截至2024年底达到县医院能力建设推荐标准的县医院3家,9个医共体牵头单位中,有三级医院(含中医医院)3家和三级妇幼保健院1家。开展县医院“五大中心”建设,推动市级优质医疗资源向县域下沉。4个县(市)共55家乡镇卫生院,12家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占22%,比自治区平均值高出5个百分点)、39家通过基本标准。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与城市医院的合作,开展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对口帮扶医共体工作,推动城市三级医院通过专家派驻、专科共建、临床带教等方式,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3家城市三级公立医院选派4名专家到医共体牵头医院挂职副院长。
(五)针对“统筹全市医疗资源布局不够均衡合理”的问题
1.以规划为引领,加快医疗卫生资源补短补缺,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对照“十四五”规划和各医院的实际情况,强化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推进工作,形成卫生健康系统在建、谋划、储备项目清单,支持了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乡镇饮用水监测项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哨点)建设项目等专项工程建设,并重点推动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苍海医院等一批重大卫生项目建设。其中市工人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龙圩区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苍梧县中医院等一批重点项目已建成。
2.根据《梧州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差异性发展(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三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及专科发展特色(第一批)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是把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与医疗资源规划布局、分级诊疗制度建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学人才培养等工作相衔接、相协调,制定医院学科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规划、科研创新计划、开展专科能力建设“破壁”行动,指导医院制定符合特色发展方向的专学科发展规划,实行差异化发展。持续引进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高精尖医疗技术3项,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3项,填补广西空白3项、梧州空白6项,截至2024年底我市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国家中医优势专科2个,自治区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3个,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西医类)20个,市直公立医院差异性发展专科18个,优质医疗服务显著加强。二是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苍海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已开工,门诊楼主体结构已封顶,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施工,内科住院楼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三是推进分级诊疗。推进梧州市妇幼保健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医疗机构加入医疗集团,推进医疗集团建立康复治疗体系,推进家庭病床建设,协助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影像中心、病理中心、心电中心的建设;与龙圩区中医医院、大坡镇中心卫生院等5家医疗机构签订医疗集团合作协议,多次到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手术、教学查房、疑难危重患者会诊和学术讲座等活动,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六)针对“统筹推进重点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
1.加强理论武装,组织召开4次党组专题会议及6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和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健康中国精神等开展学习研讨,提升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工作能力,结合实际主动、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加强部门合力,主动沟通对接。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类资金用于建设,合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24年9月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苍海医院项目获得专项债3000万元。
3.深入一线,加强指导监督,2024年9-12月,市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带队现场督导红十字会医院苍海医院项目建设进度3次,市中医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建设各2次。市卫生健康委党组2024年12月组织召开项目管理推进工作会议和中央资金项目集体约谈会,推动在建项目建设。
(七)针对“对民营医疗机构执业监管不严”的问题
1.持续推广使用广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全市501家民营医疗机构使用依法执业自查系统进行依法执业自查。医疗机构每季度进行一次依法执法自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依法执业全面自查。执法人员根据医疗机构自查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监督指导,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2.圆满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检任务。2024年国家双随机监督,市本级任务数57单,任务完结54单,关闭3家,完结率100%,立案6起,均为警告。联合完成梧州市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梧州市双随机联合抽查,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抽查领域3个,抽查事项6项,已在平台发布联合抽查任务,参与由市医保局发布的联合抽查任务1项。共联合抽查任务数6单,任务完成6单,完成率100%。
3.印发《梧州市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了检查项目。我市民营设置的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综合门诊部、血液透析中心共41家,均按《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医疗质量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市级及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其中35家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覆盖率为85.4%。通过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增强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培训,落实十八项核心制度,切实提升医疗质量。另外,制定《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市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民营医院23家次,检查其他民营医疗机构197家次,此次专项立案查处4起,其中2起为当场警告。为强化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风险防范,提升医疗纠纷防控能力,2024年11月举办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班,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共110余人参加。
(八)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1.聚焦廉政建设在基层一线贯彻落实情况,把清廉医院建设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行推进,持续压紧压实医疗机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的要求贯穿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全过程,创新实施“廉政+业务”双查房机制,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促进各医疗卫生单位党建与业务同向发力,深度融合,形成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的良性工作机制。
2.贯彻落实《委党组成员列席医院党委会议制度》,通过委党组派出成员列席公立医院党委会对会上重要议题决策进行监督,确保会上决策民主、科学,推动权力运行规范有序。2024年以来,党组书记共6次派员列席委直属医疗机构党委会,发现问题29个,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市卫生健康委领导对各公立医院中央资金、政府专项债券等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市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多次带队到现场督查,加大组织协调推进力度,促进市工人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市妇幼保健院业务楼等5个项目尽快完成建设。
3.持续开展构建以大事必谈、提醒恳谈、专题约谈、廉政家访为主要内容的“三谈一访”监督管理机制,做到严在日常、管在经常,近年来全系统开展廉政家访89人,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下级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785人,多维度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并引导家属当好“贤内助”,进一步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医疗卫生职业新形象。
4.坚持风腐自查、风腐同治,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直属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检查。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联合驻委纪检监察组、委财务科等部门暗访了直属单位的节假日值班、公车管理情况、请客送礼等情况,深挖细查“四风”背后的腐败问题,聚焦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送礼品礼金、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等突出问题,2024年假日期间共组织明查暗访7次,检查单位16个,推动医院立行立改问题24个。
5.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项部署《梧州市开展党员干部违规饮酒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委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带头“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党风廉政工作,把整治党员干部违规饮酒工作纳入党风廉政重要任务来抓,真正做到将整治党员干部违规饮酒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廉政提醒在日常。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月月敲”廉政教育深化年活动,开展廉洁从政教育,以深化清廉机关、清廉医院建设为抓手,在全市卫生健康单位通过上廉政党课、组织读书会、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参观廉洁警示教育基地、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活动形式,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提高员工对违规饮酒危害的认识,增强其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2024年开展警示教育3625场次,受教育人数79370人次。
(九)针对“监督责任履职尽责政治担当不足”的问题
1.创新推行《梧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报告问题线索工作办法(试行)》,实现医疗机构-委机关纪委-驻委纪检组三级信息及时互通,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挖细查,及时对相关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并依规依纪依法快查快处快结。
2.深化医院纪委定期向党组汇报制度,加强对公立医院政治监督,要求公立医院纪委定期在委党组会上进行专题汇报,自开展以来已实现10家公立医院纪委向党组汇报全覆盖。
3.创新开展书记廉政查房、主任业务查房“双查房”工作模式,由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队,深入公立医院临床一线,通过现场查看资料,访谈一线医务人员及就医群众等方式,高位推动清廉建设走深走实。2024年深入基层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发现、解决问题37个,针对检视查摆的37个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已全部整改销号或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4.机关纪委上下贯通桥梁作用,指导市直属医院纪委做好监督工作。构建“医疗机构-委机关纪委-驻委纪检组”三级纪检立体监督执纪,不断强化“不敢”的震慑。已立案并办结违纪案件4件,查办酒驾问题11人,其中1名酒驾人员仍在核查,对10名酒驾人员给予处分,所在单位及时通报曝光发现问题并依据相关制度给予经济处罚,着力强化监督的震慑作用。
5.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在“梧州市清廉医院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的基础上,重点对医疗系统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等关键环节的审批进行管控,制定《政府采购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重点加强公立医院重大事项决策、财物支配、建筑工程项目、人事任用的全过程监督。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召开党组会28次,对医疗系统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等157项关键环节的审批进行管控,进一步加强对公立医院权力运行监督力量,降低运行风险,稳步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十)针对“发挥内控纠偏作用不到位,对项目建设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1.向市审计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财审处了解“一把手”任期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的前期工作准备,下一步将针对市本级卫生单位制定审计计划。对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开展政府采购专项审计,并向审计查出问题单位发出审计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针对发现问题对照整改,挖掘存在问题点,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2.实行卫生健康项目定期通报制度,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及时发现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实行约谈督导机制,通过约谈或督导存在问题的项目业主和施工方等,推动项目建设。印发《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市卫生基建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加大组织协调推进力度,确保项目如期推进,资金合理使用。2024年9月-12月,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带队开展7次项目现场督导,并召开了项目管理推进工作会议和中央资金项目集体约谈会推动在建项目建设。
3.组织指导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根据《关于<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操作规范(试行)>落实开展情况调查》开展政府采购自查并上交操作规范自查报告,进一步规范了卫生单位采购流程。
(十一)针对“纠治招标、采购领域乱象松懈”的问题
1.督促指导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建立健全《经费开支及报销分级授权审批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市场调研及评审专家库管理制度》《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对药品、器械采购及项目建设的风险监督力度,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均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流程,杜绝“留后门”现象的发生。对政府采购项目,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层面组织专家对需求审查,加强日常监管。2024年对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采购制度、流程的制定情况和采购行为进行了梳理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列表反馈,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已按要求建立和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采购流程、审批权限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2.加大对市卫生健康委内部和直属各单位的监督力度。一是要求各单位根据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操作规范(试行)>落实开展情况调查》开展政府采购自查并上交自查报告,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二是开展梧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内部控制评价专项审计调查,对24个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的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操作规范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控。2024年共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需求审查会13次,累计审查项目101个,其中通过项目91个,不通过项目10个。通过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需求审查会,严格对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并实施相关风险控制。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确保采购预算的编制科学合理采购方式的选择合规,招标、投标、评标等环节符合法定程序。通过审查,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三是联合调研指导,市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各个单位均依照相关要求开展了“警示教育月月敲”活动,同时组织医药企业签署廉洁承诺,安排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此强化单位之间、企业与单位之间等相互的监督。
3.督促指导市工人医院和市中心血站完善医用物资采购制度,实行“三权分离”。一是市工人医院打造了“阳光采购平台”,制定《梧州市工人医院内部控制手册》,规范预算、收支、采购、资产、项目、药品等140多项内控制度及流程,对医院经济活动中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进行了明确规范;打造了“合理诊疗平台”,实施“防统方”软件监控。通过信息化提醒、处方点评、专家质询、停用药械品种等手段,促进药械合理规范使用;打造了“优质医疗服务平台”。建立高频、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定期通报制度,2024年以来对不合理处方、高值耗材超常规使用的13人进行约谈。签发《药品使用监控超常警示通知单》122份,督促临床科室规范使用药品。二是督导市中心血站严格做到管理与执行职能分离,招标与评标分离,验收与结算分离;开展采购业务全过程监督,对采购全过程的廉政风险进行监督检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财务报表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做到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安全。
(十二)针对“对上级集中整治部署反应迟缓”的问题
1.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医药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调度会,传达全国和全区医药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调度会会议精神,传达市委、市纪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并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调度部署。
2.联合驻在部门纪检监察组建立线索核查协作机制,针对刚开展专项工作时问题线索少的问题,与驻在部门纪检监察组“一把手”多次沟通。收集卫生健康委、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问题线索1条,市卫生健康委向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1条。
3.2024年12月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到5家县(市、区)及市直各卫生单位开展工作督导,重点推动医药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1个,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全市49家医药企业集中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提醒告诫会,召集企业观看医药领域腐败问题警示教育片,发出提醒告诫函49份,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4.根据《推动职能部门集中整治行业性系统性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全市整治重点问题“六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市持续深入推进整治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群众就医用药负担重问题专项行动有力、有效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效。药品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网采率稳定提高,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扩围提质”。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实施“一号管三天”就诊模式、强化检查结果互认等系列便民措施,减轻群众负担,改善就医体验,群众受惠24.39万人次,减免金额约170.66万元;全市27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开展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群众受惠约2.58万人次,节省费用约156.09万元。
(十三)针对“选人用人工作规矩意识不强、总体谋划不足”的问题
1.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规矩意识。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要求各直属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原原本本地学习、不折不扣地执行,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强化业务骨干工作能力水平。
2.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2024年9月以来,对11名科级干部、职级干部进行任职,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部门介绍拟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情况、考察情况和推荐理由等,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最后发表意见并进行总结归纳,确保末位表态制得到严格执行。并对人事议题的讨论过程进行详细规范记录。
3.2024年9月市卫生健康委原3位挂职同志已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另外,与市委组织部、县(市、区)组织部沟通,严格按照干部挂职程序开展,4名同志分别挂任藤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藤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蒙山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苍梧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4.加强统筹谋划,2024年7月以来,通过调任、转任、提拔等方式逐步配备正职2名。
(十四)针对“打造卫生健康人才高地存在短板”的问题
1.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提升人员薪酬水平,提升医疗机构综合水平,更好吸引留住人才。2024年9月,由市委组织部带队,市卫生健康系统有关领导、人事负责同志到柳州市工人医院、中医医院学习考察公立医院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经验做法;柔性人才引进、管理经验做法;聘用人员控制数核定及管理,项目工资、协议工资、年薪制等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经验做法;医疗集团、医联体一体化管理经验做法等。举办卫生健康系统医院管理培训班,组织相关人员到深圳大学学习人事薪酬、人才管理等政策。
2.督促各县(市、区)按要求推进市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落实“两个允许”,按照分类核定、实行基准线和控高线管理、实施动态调整等原则,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探索推进动态奖励、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年薪制。结合市本级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了《梧州市本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动态奖励核定办法》(梧卫人发〔2024〕19号 )。
3.2024年各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各高校双选会,按照招聘计划进行人才招聘,招录95人。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报送2025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公开招聘185人,基层卫生单位(社区、卫生院)计划招聘24人,已送市人社局审批;2024年11月,市直属基层医疗机构通过直接面试公开招聘28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2024年我市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25人其中本科5人,专科20人。2024年正常毕业59人,100%履约,定向生均为100%落实编制;协助制定《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24〕49号),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4. 落实自治区财政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人才引进培养工作,落实梧州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出台卫生人才队伍高水平发展引进、培养政策,加大政府对人才引进、培养的资金投入力度,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包括选拔、培养、激励、关心关爱等,加快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提升公立医院人员(高层次人才)薪酬待遇,促进人才引进与培养。截至2024年12月自治区财政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人才引进培养安排经费430万元。2024年新增1名自主培养医学博士,博士总数9人;加强医学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市红十字会医院2名同志期满考核认定为“第二批广西医学高层次中青年学术骨干”;加强防治结合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进一步拓宽医疗卫生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渠道,选派市工人医院眼科副主任医师参加“基于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的防治结合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项目”,于2024年12月赴德国进行为期90天的境外培训学习;推进落实“八桂之光”访学研修工作,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内选派4名技术骨干,前往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等区内和国外先进医疗机构全脱产访学研究。
5.加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结合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了《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目录》;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归入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医疗集团。借助市红十字会医院优势学科,结合该院的发展定位,加强该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2023年至今,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中级职称2人,硕士研究生1人,为学科建设储备人才。培养优秀青年骨干人才中级职称10人,副高级职称人才3人,在读研究生2人。富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副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9人。
(十五)针对“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1.市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将意识形态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责任制,委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传达学习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真正做到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印发《关于2024年梧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的通报》,分析研判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积极谋划应对措施,防范化解可能存在风险,切实维护了意识形态安全。
2.健全舆情快速、联动处置相关工作机制,及时调整舆情监测与应对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实施“市、县、镇”三级联动的舆情处置机制,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开展卫生领域实时舆情监测,及时掌握舆情的传播热度、速度和平台,明确网络舆情信息员,坚持每日电话值班,及时汇报舆情信息,对重大舆情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同步转涉事县(市、区)、单位线下处置。加强与市直涉事单位沟通协作,督促依法依规快速处置舆情。2024年共收到并核实舆情信息23条,比去年同期下降12%,网上涉医舆情总体平稳可控,暂未发现重大敏感舆情信息。
3.严格执行《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梧卫政发〔2023〕1号),一是压实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委各科室、委直属各单位履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主办主管责任,坚持“谁提供,谁负责,谁更新”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审批,完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各环节责任人,做到“三审三校”多道审核校对。二是运用技术扫描等方式在发布前进行敏感词汇、重点词语等智能识别审核,发布后再次复盘检查,确保内容准确无误,暂未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和易引发负面舆情的有害信息。三是严格执行上级及梧州市有关论坛活动管理有关要求,对拟举办的论坛活动、培训班等实行清单制审批管理,从严控制数量,规范名称,杜绝出现违反论坛活动清理规范工作要求的情况。
4.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扩大培训覆盖面,党员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增强。一是将习近平文化思想纳入2024年市卫生健康系统理论学习方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运用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意识形态领域内容2次;三是将意识形态培训纳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2次,覆盖全系统184个基层党支部;四是将意识形态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召开了2024年全市卫生健康宣传工作会议暨宣传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专题培训会,举办了2024年梧州市公立医院党纪学习教育暨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培训班,将医院舆情监测与管理纳入培训班的专题课程进行培训。
(十六)针对“委‘头雁效应’发挥不好”的问题
1.持续开展构建以大事必谈、提醒恳谈、专题约谈、廉政家访为主要内容的“三谈一访”监督管理机制,做到严在日常、管在经常,近年来全系统开展廉政家访89人,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下级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785人,多维度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并引导家属当好“贤内助”,进一步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医疗卫生职业新形象。
2.创新开展书记廉政查房、主任业务查房“双查房”工作模式,由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驻委纪检组组长带队,深入公立医院临床一线,通过现场查看资料,访谈一线医务人员及就医群众等方式,高位推动清廉建设走深走实。2024年深入基层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发现、解决问题37个,针对检视查摆的37个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已全部整改销号或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3.深化医院纪委定期向党组汇报制度,要求公立医院纪委定期在委党组会上进行专题汇报,自开展以来已实现10家公立医院纪委向党组汇报全覆盖 。
(十七)针对“整治作风顽瘴痼疾不够坚决”的问题
1.践行“四下基层”,聚焦群众看病就医的难点痛点,深化改革创新,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高群众对卫生健康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服务做“加法”,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二是流程做“减法”,减少群众候诊时间;三是能力做“乘法”,深化医疗改革创新。截至2024年12月推行43项便民惠民措施,群众受惠约312万人次,减免金额约200万元。
2.提升信访处置能力。一是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制定《梧州市卫生健康委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和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来访接待流程图》,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确保了群众的信访事项“件件有人管,事事有回音”。对符合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严格按照受理办理时限,及时转送、交办、督办,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达100%。二是严格按照《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准确甄别办理途径,将57件医疗纠纷导入双方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技术鉴定、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依法撤销1件县级卫生健康委的答复意见,实现卫生健康信访工作与司法、行政执法等程序的有效衔接,避免因程序错误导致矛盾纠纷累积、上行。三是完善多元预防调处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构建完善常态化、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体系,积极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信访事项公开评议、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工作。同时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开展卫生领域实时舆情监测,及时掌握舆情的传播热度、速度和平台,明确网络舆情信息员,坚持每日电话值班,及时汇报舆情信息,重大舆情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同步转涉事县(市、区)、单位线下处置。
3.全面落实提升医疗质量行动。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医疗质量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2024年9月组织专家组对全市二级以上所有机构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增强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培训,落实十八项核心制度,切实提升医疗质量。二是对12345热线、信访、网信等平台信息进行全面收集梳理排查,截至2024年12月份,收集群众反映问题223个,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191个。三是聚焦就医过程中便利性不够、获得感不强、满意度不高等问题,推行“优化门诊环境,开展适老化、无障碍改造”“优化门诊挂号和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4项规定措施。截至2024年12月,全市28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优化门诊环境、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服务,27家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优化门诊挂号措施,18家医疗机构开展优化住院管理措施。
4.督促指导市中心血站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分析整改措施。针对本次事件,一是中共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时任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时任分管领导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及提醒谈话。市中心血站对相关差错人员及时任科室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罚,对成分制备科全体职工进行集体谈话。二是完善《成分制备科人员岗位职责与权限》《成分制备科工作流程管理规定》《血液储存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工作职责;调整科室负责人,并增加科室人员。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和质量监督,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质量意识培训学习,2024年共组织开展质量巡查10轮次,涉及市中心血站10个业务科室,从源头保证采供血各环节安全运行。
(十八)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在2025年部门预算中预留1.5万元的委托业务费,用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应收账款清理。
(十九)针对“采购环节问题隐患频现”的问题
1.举办梧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实操培训班,督促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按照《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操作规范(试行)》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经费开支及报销分级授权审批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同时,加强对药品、器械采购及项目建设的风险监督力度,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均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流程,杜绝“留后门”现象的发生。对政府采购项目,委机关层面组织专家对需求审查,加强日常监管,2024年对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采购制度、流程的制定情况和采购行为进行了梳理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列表反馈。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均按要求建立和完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了采购流程、审批权限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2.创新开展“警示教育月月敲”廉政教育深化年活动,以多样化的活动载体,围绕医药领域腐败、违规吃喝问题、违规饮酒问题、年轻干部新型腐败等典型案例,开展系列廉洁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关键少数”及重点岗位的人员严格秉公用权、廉洁自律。组织学习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有关文件,持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一月一警示”教育等,提升全院干部职工廉洁意识,营造清廉从医从政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2399场次,开展廉政谈话10403人次。
3.举办梧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实操培训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列表反馈。进一步要求市妇幼保健院等委直属各单位举一反三规范部门设置,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市妇幼保健院已修订《梧州市妇幼保健院采购管理办法》,实行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的管理机制,并修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廉政管理、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制度4项,2024年重点岗位人员轮岗8人次。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权力清单和防控措施。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整改,推动整改成效转化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紧紧抓住整改重点,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加快从集中整改阶段向持续整改阶段转变,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并用好巡察成果,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成果,推动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继续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整改成效,对巡察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长期整改的问题继续跟踪指导,确保整改工作件件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坚决抓好集中整改后续工作的落实,以整改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对党绝对忠诚。激发全系统上下干事创业激情,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统一广大职工思想,凝心聚力,积极投入全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去。
(三)健全完善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查找问题根源,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堵塞漏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标本兼治。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和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有制度不严格执行、执行制度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真正让制度落地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4-3888721。通讯地址:梧州市西环路中段116号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楼701室,邮编:543002,电子邮箱jgdb3888721@163.com。
中共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5年4月2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