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01-04 14:55     来源:梧州市卫生健康委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2020年,市卫生健康委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指导和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围绕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卫生健康系统工作,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加强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建立机制促规范,着力推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健立工作机构。成立了党组书记、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构建“一把手”统揽、分管领导负责、各科室联动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二是委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法治学习会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及党内法规学习,会议要求领导班子务必率先树立法治理念,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决不允许有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行为存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想方设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抓好关键强考核,提升干部依法执政能力素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两个责任清单、纳入述职述廉述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和解决我委依法行政有关重大问题。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二是重党员引领。将党章和党内法律法规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要学习内容,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三是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委机关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强化依法执政的理念,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组织普法考试。按照自治区以及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要求,组织本系统职工参加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我委普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三)抓实基层强基础,着力构建基层治理体系。一是以党建为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党,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党内法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出台《关于成立梧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梧州市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实施方案,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着力破解基层工作“不着地”问题。二是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领导的核心作用。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至今我委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三是我委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梧州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全市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建立法制监督员制度,负责配合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做好监督执法,对医疗机构内的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依法执业情况定期进行自查,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目前,市直8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全部设置有法制监督科四是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我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定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定了委机关法制与监督科作为我委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机关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配置法制审核人员2人(含1名委聘法律顾问),严格履行决策调研、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未经委法制监督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能进行决策。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重点保成效。我委领导高度重视,于年初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法治建设工作,为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印发了《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梧梧卫法监发〔2020〕7号)和《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梧卫法监发〔2020〕6号),明确了今年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推进依法行政,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充分发挥法治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加强对定点医院、公共场所、学校、高速路口等场所的疫情防控监督,开展了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检查;部门联动开展养老机构、医疗废物、消毒产品等联合检查;对各县(市、区)48家单位进行了疫情防控工作稽查促落实。共检查各类监管服务对象4471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100份,纠正问题2000余个,有效控制疫情蔓延,卫生监督助力梧州市实现了“6个全区最早”。二是主动服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向4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宣传疫情防控期间部分消毒剂紧急上市的有关规定,指导其完善前期申请材料,并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系来梧审查,帮助企业尽快通过审批取得许可证投入生产,缓解我市消毒产品紧缺的燃眉之急。在3月初对全市32家已复产复工的企业开展疫情防控暨职业卫生督导工作,查漏补缺,针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尽快落实措施进行整改,保障复工复产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委始终坚持“依法放权、能放则放、分级管理、便民利民”的原则,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针对防控需要大量消毒剂和抗抑菌剂产品的形势,我委进一步优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主动提前指导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完成生产场地的现场审核,提供全流程指导服务对已获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企业,主动告知企业向卫生监督机构做好产品备案工作。二是我委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汇总,确保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办事指南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线上实施清单相同要素匹配一致,此次共梳理含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在内的67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三是对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进行动态调整,经调整,年共新增职业卫生行政处罚事项79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1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开发布政务服务工作权力运行清单、流程图、办事指南二维码等内容。四是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简易办”。我委已办理“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服务专用章”,推进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印章建设及应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办件电子证照应用率达到80%以上。五是首次设立“跨省通办”。在市行政审批局的牵头下,我委梳理出首批“肇庆-梧州跨省通办”事项:义诊活动备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制定了办事指南、申请材料清单,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落实决策问责机制。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坚持问责法定原则、权责统一原则,使权力运行置于制约之下。探索建立质询、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确保对全市各级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力有效。同时,大力加强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委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凡未经委法制与监督科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同时,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卫生健康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三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完善委党组会、委主任办公会等各项会议制度,重大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后决定,法规规章草案和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措施、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和经费预算分配等事项须经委党组会、委主任办公会等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并做好委党组会、委务会、委主任办公会议纪要,并按规定分发、存档。2020年,合法性审查文件10份。

(五)强化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在委网站公开权责清单,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除了法定的保密事项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事项都向社会公开,随时接受社会公众和监督机构的监督。二是在委机关单位网站、微信公众等平台上公开联系方式,确保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各类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我委共收到群众投诉举报件17件,均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群众满意率100%。

(六)加强学习交流,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我委7月31日举办了2020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会议暨法治建设培训班,这是我市第一次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的卫生监督会议,也是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卫生监督会议,总结监督执法工作,交流执法工作经验,反思存在问题,旨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同时,还邀请了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进行解读,从立法背景、立法亮点、重要条款等几个方面对该法进行了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了与会人员的法治能力。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水平,提升各级执法机构依法办案的能力与水平,敦促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

完善法律体系,提升社会卫生综合治理水平。加强社会治理立法,深入推进卫生健康发展,我委负责起草《梧州市爱国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并进行了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呈市政府审议等程序,于今年79日正式出台了《梧州市爱国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填补了我市爱国卫生法律法规方面的空白,完善了我市爱国卫生领域的法律体系。

)落实“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建立健全“三项制度”。我委先后制定了《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参考目录》《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管理工作制度》,同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以及《梧州市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委内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制定年度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我委落实了专人负责“三项制度”的推进工作,认真对照市法治办下发的“三项制度”任务清单并结合实际制定了《2020年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加强事前、事后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我委现已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了服务事项与信息、执法人员名单等事项的更新、调整,并在网上公示目前,已发布行政处罚信息100多条、行政许可信息500多条,监督抽检结果公示8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同时做好执法过程音像记录,严格按照本系统有关规定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以及记录资料的归档保存。始终坚持执行重大执法决定决策机制,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先由委法制审查部门提出法制审核意见,再提交委办公会议上进行集体讨论后方可作出最终决定,切实提高了行政效能,保证了决策的民主性和公平、公正性。

)加强执法服务,以新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法治建设持续发展。开展“学习比武台”活动——每月一案例分析、一次业务考,扎实内功、练好本领;开展“你来提、我来检”活动——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邮箱,解决群众忧心事、烦心事。并围绕群众关注饮用水问题,举办了“卫生监督开放日走进水厂”活动,让40多名群众亲身体验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开展民营医疗机构法制微讲堂——提升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年内已开设8期;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职业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示范单位建设——为创城工作树立行业标杆,规范行业依法执法,规范卫生安全管理;开展“卫监创城+”系列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打击中医药服务乱象、打击消毒产品乱象以及口腔门诊部放射管理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的整顿,为创城添力量、提质量。2020全市共立案271件(除职业卫生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45.7%;罚没金额108.707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全市查处职业卫生案件50件,结案49起,罚没金额5万元。

)加大普法力度,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委制定了《卫生健康委2020“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并在单位网站上公示,保障普法活动有计划地顺利有序开展;二是我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单位活动的通知》《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梧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加强了本系统普法宣传力度。三是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及疫情防控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进行纵深宣传,通过法律进单位、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全力构建“大普法”格局。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事中事后监管难度不断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后,事前没有对服务对象的现场设施设备、布局等进行卫生审查,很多不符合卫生要求,事中事后监督发现存在问题时,由于各种原因难以落实整改,监管难度加大

(二)监督能力有待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人员老化和空编缺编现象严重;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还有待提高,监管手段单一,案件案由简单,创新不足

四、2021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吃透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义,找准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持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依照防控标准落实整改。紧盯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监督,强化对各监管服务对象的疫情防控监督。

(三)加强多部门联动执法。强化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等的协作,在医疗市场监管、学校卫生监督、消毒产品市场监管等方面形成有力的卫生监督网络。

)推进示范区创建活动。在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上,打造一批综合监督示范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法律法规落实,全面提升综合监督工作水平。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明确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六)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优化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制订并公布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实现市县乡三级行政服务事项“八统一”。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就近办事,持续推进“同城同办”、“跨省通办”。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1230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