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文新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建立地方病防治长效机制,巩固防治成果,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3部门《关于印发“十三五”广西地方病防治规划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17〕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十三五”梧州市地方病防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梧州市财政局
2018年4月4日
“十三五”梧州市地方病防治实施方案
地方病是由生物地球化学因素、生产生活方式等原因导致的呈地方性发生的疾病。碘缺乏病和地方性氟中毒(包括饮水型)是威胁我市人民健康的主要地方病。“十二五”期间,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地方病危害得到了有效控制或消除。但是,导致我市地方病发生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难以根本改变。我市属低水碘地区,部分区域属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监测中仍有少量不合格碘盐和非碘盐出现,实现控制和消除地方病危害依然任重道远。根据《“十三五”广西地方病防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进健康梧州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强化地方病患者发现报告、诊断治疗和随访服务等全环节管理,全面推进地方病防治工作,持续巩固我市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成果,坚持预防为主、防管并重、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工作策略。着力建立健全防治工作的协调机制、管理制度和防治网络, 推动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依法全面落实地方病防治措施,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长效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地方病控制和消除工作,巩固防治成果,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继续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策略,重点在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督和监管;加强食用碘盐和人群碘营养的监测工作,到2020年,我市所辖各县(市、区)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人群碘营养总体保持适宜水平。
有效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在岑溪市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已查明氟超标地区的改水工作。到2020年,90%以上村的改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饮用水氟含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岑溪市饮水型氟中毒达到控制水平。
三、防治措施
(一)实施综合防控
消除碘缺乏危害。继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原则,实施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控策略。组织调查全市饮用水、食盐含碘量状况,开展人群碘营养监测,掌握发病和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新发克汀病患儿报告制度,及时预防、预警人群碘缺乏风险;加强医疗和预防人员的培训,做好科学补碘知识宣传。组织生产、供应碘含量适宜的碘盐;依法开展碘盐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查处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碘盐流入市场。
防范地方性氟中毒。岑溪市组织开展病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动态监测,有序开展地方性氟中毒控制和消除评价工作。在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地区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完成降氟改水工程建设,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和水质检测的指导;加强降氟改水工程的后期管理、扩容或重建等工作,确保病区的居民能够便利地获得水氟含量达标的饮用水。
(二)开展监测评估
继续推进县级尿碘检测实验室建设,逐步扩大监测覆盖范围。加大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监测力度,定期开展人群碘营养监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病情监测和水氟含量监测,准确反映和预测我市地方病病情和流行趋势。强化监测与防治干预措施的有效结合,加强监测管理和质量控制,促进部门间及时沟通和反馈监测信息,为完善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地方病防治特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地方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和能力。
四、体系建设
(一)加强地方病防治研究。针对地方病防治的难点和重点,加强地方病病因等基础研究和防治应用研究,配合国家或广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地方病防治科研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病重点实验室和临床重点专科的作用,开展防治应用研究。
(二)加强地方病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地方病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开展专业人员素质教育与技术培训,提高基层防治人员的业务能力。建立健全地方病防治工作考核激励机制,调动防治人员的积极性,稳定防治队伍。
(三)完善地方病防治监测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人群碘营养和地方性氟中毒病情监测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现有网络平台,加强地方病信息管理,实现监测评估工作的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共享,提高防治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加强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细化分解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抓好组织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本规划确定的政策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经费保障。市级及各县(市、区)级财政部门要根据规划和防治工作的需要,将地方病防治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中予以保障。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病防治资金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要广泛动员和争取企业、个人及社会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质支持。
(三)监督考核。市级及各县(市、区)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市级卫生计生委要加强业务指导,指导各地组织和实施地方病防治工作;做好2018年对实施方案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中期评估情况对2020年的目标进行调整,2020年开展终期评估。
附件:“十三五”梧州市地方病防治工作分工方案
附件
“十三五”梧州市地方病防治工作分工方案
序号 |
工作任务(含子项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1 |
开展人群碘营养监测,建立新发克汀病患儿报告制度,做好科学补碘知识宣传,消除碘缺乏危害。 |
市卫生计生委 |
市教育局、 市文新广电局 |
2 |
组织生产供应碘含量适宜的碘盐、开展碘盐生产流通环节监督。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3 |
防范地方性氟中毒,组织开展病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动态监测,有序开展地方性氟中毒控制和消除评价工作。 |
市卫生计生委 |
|
4 |
在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地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
市水利局 |
市卫生计生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
5 |
地方病防治宣传教育。 |
市卫生计生委 |
市教育局、 市文新广电局 |
6 |
指导构建地方防治科技项目,组织申报市级科技项目,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给予立项支持。 |
市科技局 |
市卫生计生委 |
7 |
地方病防治经费保障。 |
市财政局 |
市卫生计生委 |
8 |
对符合条件的地方病患者给予基 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 |
市民政局 |
市卫生计生委 |
9 |
做好参保地方病患者的基本医保服务。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卫生计生委 |
10 |
做好符合评残标准地方病患者的残疾人相关服务。 |
市残联 |
市卫生计生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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