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立医院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医疗机构:
为推进我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现将《梧州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保障局
2019年12月30日
梧州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切实做好我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国家试点县建设工作,根据《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县域内医共体建设,到2020年6月底,初步形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管理、服务、利益、责任共同体。到2020年底,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乡镇卫生院医共体建设参与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医疗联合体服务体系。
1.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岑溪市、藤县、蒙山县三个国家试点县(市)加大县域内医共体建设力度,每个县(市)至少建成2个,苍梧县、龙圩区建成1个实行人事、财务、资产、业务、药品管理、绩效考核等“六统一”的紧密型医共体。万秀、长洲区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内三级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加入医共体。
2.建立三二一医联体和乡村一体化管理体系。市5家城市医疗集团分别至少要与1家县级医院、若干家乡镇卫生院组建三二一医联体。通过三级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等力量的持续支持,提升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稳步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绩效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管理。
3.建立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共享体系。医共体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支付货款。条件成熟后,要打破县域内不同医共体之间的区别,县域内药品耗材的统一管理和采购配送等。以县为单位,建立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互认。
4.建立以互联互通为核心的信息化体系。推进医共体内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融合,实现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政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的技术支撑。依托区域梧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服务水平和政府监管水平。
(二)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1.理顺管理机制。建立由县级党委、政府牵头,机构编制、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及医共体成员单位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参与的管理委员会,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医共体内统一法人代表,各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人员安排由集团按照业务需要确定。各医疗机构的班子成员,法人代表有建议权。建立医共体牵头单位与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制定工作章程,明确权责清单,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医共体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2.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对医共体内执业的医务人员,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根据学科发展和提高的需要,制定医技、管理人员统一调配计划。医共体内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的原则,加强聘用管理。充分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医共体内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3.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建立“公益一类保障与公益二类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医共体内制定统一的绩效分配方案,统筹医共体内绩效分配,医务人员收入由医共体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统一分配机制。
(三)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
1.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达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或基本标准。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建立完善医共体内部、医共体之间和县域向外转诊管理办法。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将传统的对单一医疗机构的监管转变为对医共体的监管,牵头医疗机构承担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监管,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质量的同质化。
3.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利用医共体内技术资源,将县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医共体牵头医院要为签约居民开通转诊绿色通道。
(四)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以紧密型医共体为单元实行医保按总额打包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结余的医疗费用可作为事业发展基金,用于改善医疗环境,提高医疗诊治水平。按照国家试点要求,积极推进DRG付费改革。
2. 落实财政投入经费。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根据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继续按照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按原渠道安排对医共体各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投入资金。探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
3.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逐步提高医疗服务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调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积极性。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的衔接,确保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制订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措施,把医共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强基层的有力举措。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重点加强对医共体的监督、考核和指导。
(二)完善政策保障。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制度保障,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等协同改革,创新人事、编制、职称、薪酬等管理方式,不断完善医共体的运行机制和发展模式。
(三)做好监测评估。建立完善监测评估制度,重点监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医保基金使用、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加大县域就诊率、基层诊疗占比、双向转诊数量和比例、慢性病患者健康改善以及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医保基金县域内基层机构支出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情况等指标的权重。评估结果与医共体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
(四)强化宣传培训。大力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发掘和培育典型,宣传推广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