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蔡永杨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并促进梧州市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发展的建议(并案)》收悉,经商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梧州职业学院,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所提提案的答复
(一)完善政策支持措施,推动托育服务多元化发展。一是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梧州市“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养老托育)整体解决方案》(梧政办发〔2022〕34 号)提出优先支持普惠养老托育服务发展、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实行“四同步”等多种政策健全我市托育管理机制,推动托育事业发展。市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出台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建办法,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托育服务设施实行“四同步”要求。二是各级人民政府充分利用土地、房产等国有资源,通过自建自营、合作经营等方式,举办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市妇幼保健院和市卫生幼儿园共同举办梧州市童馨爱幼托育园,广西工商技师学院托育园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举办托育机构,目前正在建设当中。积极发展民办托育机构,推动部分早教机构注册登记托育服务,全市有85家民办托育机构。三是大力推进托幼一体化,增加托班服务供给。市教育局和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出台《梧州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推进托幼一体化的任务措施。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尤其是普惠性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增设托班,托位数持续增加。持续推进梧州市第一幼儿园等3所公办托幼一体化园所建设。四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新建居住(小)区内同步规划建设符合核发施工许可证条件的托育服务设施,加强托育机构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
(二)强化托育机构质量监管,持续规范机构设置。一是建立市、县联动的托育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会同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将托育机构安全管理与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规范机构建设。二是依托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专业资源,统筹建设市县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强化行业监管与指导,目前梧州市市级及7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三是加大对托育机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指导辖区内的托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开展托育机构安全防范自查工作。从严落实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坚决守住婴幼儿的安全健康底线。四是市场监管局规范登记,实施精准“双告知”。同时加强托育机构餐饮安全的检查,今年以来,该局组织对全市46家托育机构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8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三)完善托育服务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综合水平。一是大力推进试点建设,加强托育服务人才培养。我市现有梧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等6所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幼儿保育”专业。推进中职学校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工作,深化“校企合作、产教结合”,推动“双导师”制,打造高水平实训中心。二是市人社局大力支持广西工商技师学院设置与婴幼儿保育服务相关学科专业,目前该校已开设婴幼儿保育专业,共招收5个班共240多名学生,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正在筹建中。三是市人社部门从2020年起把托育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2020年以来,共开展婴幼儿照护类培训100多场,培养托育类技能人才1.9万多人。为我市托育行业积累充足的技能人才资源,有效推动我市托育从业人员服务质量有较大增长。市人社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开展托育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推动社区托育服务设施配建,开展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梧州市示范托育机构审核验收和广西示范托育机构推荐工作,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托育服务项目申报储备工作。二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技工院校托育专业开发、支持力度。不断完善托育技能人才培育、成长制度建设,全力满足我市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培训需求,为托育机构提供更精准培训服务。三是以自治区托幼一体化试点园藤县教育集中区幼儿园为龙头,积极探索托幼一体化管理机制和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托幼一体化工作管理,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配合卫健部门,对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加强综合监管和专业指导。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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