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机关各科室,市计生协会办公室,委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欧锦溪同志任梧州市皮肤病防治院院长(兼)、梧州市龙湖镇卫生院院长(兼);
余永铭同志任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兼);
陈裕佳同志任梧州市岭南中医药研究所所长(兼);
免去卢正同志兼任的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梧州市皮肤病防治院院长、梧州市岭南中医药研究所所长、梧州市龙湖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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