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卫监督发〔2009〕5号)要求,现将2024年梧州市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2024年万秀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汇总表
2.2024年长洲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汇总表
3.2024年龙圩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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