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6 18: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函》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网站(http://wjw.wuzhou.gov.cn/)公开。如对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梧州市万秀区西环路中段116号,邮编:543000,电话:0774—388872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审签程序,全力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针对公众关切的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如卫生健康、卫生监督执法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及时更新我委机构职责、领导班子分工、机构设置及相关负责人办公电话等内容。2024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动态436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61解读材料9份,各类通知公告104条,规范性文件2条,市长信箱问政7条。2024年度预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已在本部门网站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认真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要求,完善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指南、申请表等,规范相关工作流程。2024年,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无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例。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我委坚持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建立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政务新媒体管理流程等,不断对网站栏目进行优化调整,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完整、安全、有效。2024年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委开设有官方网站1个、政务新媒体3个,即网站“广西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浪微博“健康梧州官微”,微信公众号“健康梧州”“健康梧州订阅号”。2024年度,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486条,“健康梧州”累计关注42838人次,发布信息192条;“健康梧州订阅号”累计关注2748人次,发布信息1095条;“健康梧州官微”新浪微博累计关注297人次,累计发布信息4370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常态化监管,确保公开工作质量。落实专人专项工作责任,确保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在部门网站发布政务公开工作电子邮箱及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公众评议和监督,2024年未接到公众投诉,无违反《条例》而被追究责任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1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整改2023年发现的问题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2023年存在问题整改落实。2024年,我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认真落实《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对重要文件及重大政策采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提高思想高度,加强主动学习多样化的信息公开的形式,扎实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同时根据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不断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及工作指南等。

(二)2024年存在问题

2024年,我委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网站历史信息存在一些表述不规范和错别字问题,排查以往文件的力度仍需加大;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委对本部门网站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我们将夯实基础,进一步改进工作。一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技术培训、专业讲座,不断优化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水平。二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卫生健康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加强网站信息巡查,降低各类信息出现错误的次数,不断提高政府网站信息的严谨性、准确性、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的规定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并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2024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