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则科学性、合理性,现将《梧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期限为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2月20日,为期30天,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发表意见内容应仅限于与该实施规则相关,我委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
受理单位: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制与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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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梧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则(征求意见稿)》
2.梧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实施标准
3.《梧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则(送审稿)》起草说明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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