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科学性、合理性,现将《<梧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期限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30日,为期30天,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发表意见内容应仅限于与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我委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
受理单位: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制与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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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梧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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