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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01-11 08:21     来源: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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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指导和帮助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2021年梧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亮点

 (一)推动全面依法治院,促进医院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把法治融入医院治理的各个环节,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培育一批能够引领医院法治建设发展的先进代表,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全面推进健康梧州建设。2021年我市通过自治区全面依法治院核验的医院共2家。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依法执业自查。为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动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促进依法执业。2021年,我市推广使用“广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进行依法执业自查。目前,我市6家三级公立医院已全部启用自查系统进行依法自查。

(三)落实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我委印发了《梧州市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计划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建立起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新时代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新模式,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为健康梧州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全面统筹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抓“关键少数”。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两个责任清单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法治重要工作,领导干部以召开委务会、专题会等形式,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办,把本系统法治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二是制订实施方案。我委印发了《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实了各科室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位。三是落实年终述法。我委在年终述职工作中,要求各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述职时加入法治建设工作内容,进一步落实了述法工作。四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我委在选拔考察干部时,把医疗机构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作为考察干部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在作出行政决策前,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二落实决策问责机制。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坚持问责法定原则、权责统一原则,使权力运行置于制约之下。加强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对未经委法监科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同时,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卫生健康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后决定。2021年,顾问律师团队共为我委审核各类合同、协议、方案等文件合计55件。

(三)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领导干部、党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将党章和党内法律法规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要学习内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组织本系统职工认真参加学法用法学习考试。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三、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明确工作重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有成效。我委先后印发了《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梧卫法监发〔2021〕3号)、《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梧卫法监发〔2021〕4号)、《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要点》(梧卫法监发〔2021〕6号),明确了今年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二)健全体制机制,依法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一是健全疫情防控机制我委制定了《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梧州市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梧州市城区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工作预案》等,并组织实施。二是提升应急队伍素质。开展以“新冠肺炎防控基层在行动”为主题的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应急技能比赛活动,约6000名基层人员参加了练兵,100多名骨干参加了应急技能比赛,有效提升了全市基层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新冠肺炎等应急技能和应对能力。三是全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我市积极开展民营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以及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截至12月15日,全市累计检查基层医疗机构及民营医院30457家次,检查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和隔离场所17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3979人次,出动车辆5375车次,下达监督意见书910份,作出行政处罚204起,罚款金额约68万元。发现14家诊所违规接诊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给予警告并责令关闭7天处罚。

(三)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缩减审批时限。对政务服务流程再次整改提速,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程序、环节和要件,大幅压缩审批时限,依申请类事项共67项,其中由承诺事项调整为即办件事项44项,即办件占比例为65.67%,所有事项总提速率达85%。二是梳理“对标先进、又快又好”审批办事服务事项。经与全区其他13个地市逐个事项进行对比,目前办理速度已对标全区第一的事项共48项,区内已对标先进事项占比72%,对标大湾区地区办理事项占比100%。三是推行办事指南“二维码”。实现政务服务“一事一码”信息自动更新,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一致率达到100%。四是推进政务“跨省通办”。我委梳理出首批“跨省通办”事项:义诊活动备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委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自查,执法人员着装、行为、用语、执法文书书写等都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不存在不规范和粗暴执法的行为。二是落实政务公开。除了法定的保密事项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事项都向社会公开。三是接受社会监管。在委机关单位网站、微信公众等平台上公开联系方式,确保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2021年,我委共收到群众投诉举报件20件,均及时调查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群众满意率100%。

(五)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年7月30日,我委根据最新颁布的法规,对本系统领导干部进行法治建设培训,宣讲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通过法治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水平,敦促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

(六)完善法律体系,提升社会卫生综合治理水平。加强社会治理立法,深入推进卫生健康发展,我委负责起草《梧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草案)》,并进行了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12月27日已通过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该《办法》的出台将填补我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法律法规方面的空白,完善我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领域的法律体系。

(七)落实“三项制度”,促进执法规范运行。一是建立健全“三项制度”。我委先后制定了《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参考目录》《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管理工作制度》等。二是执法事项公开透明。我委及时对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委托书、执法人员名单等事项进行更新和调整,并在网上公示。目前,已发布行政处罚信息87条、行政许可信息1128条,监督抽检结果公示17次。三是做好音像记录归档。严格按照本系统有关规定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以及记录资料的归档保存。归档音像记录1213条。四是坚持执行重大执法决定决策机制,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2021年,顾问律师团队共为我委重大决策和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7次。

(八)创新执法模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通过举办案卷评查及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打造精品案卷,提高全市整体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修订《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制度》,明确立案后各程序各环节的办理时间限制,极大的提高了办案效率。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全市查处案件总数476件,比2020年同期增长45.9%。2021年以来全市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九)加大普法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我委先后印发《2021年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进单位活动方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暨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加强了本系统普法宣传力度。二是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健康文化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1年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7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单位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到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依法执业宣讲活动,共举办了12期,培训了13家医疗机构1889名医护人员。举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暨卫生监督协管培训班,培训了150余人。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普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执业,诚信经营,为构建法治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行政审批“通办”事项较少。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目前正在逐步推进“同城通办”、“跨省通办”,各地区、各部门之间通办事项对接运作比较困难,梳理出通办事项较少。  

(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不足。一是我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远达不到自治区要求的标准;二是卫生监督机构改革暂停招考,人员老化和空编缺编现象严重;

五、2022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紧盯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加强对各监管服务对象的疫情防控监督。

(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三)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与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门协作,在医疗市场监管、学校卫生监督、医疗美容服务等方面形成有力的卫生监督网络,联合打击违法行动,共同维护群众的健康安全。

(四)推进依法执业自查工作。继续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力争2022年底前全市医疗机构启用广西依法执业自查系统进行自查。

(五)推进多元化监管工作积极推动信息、信用、行业组织和监管相结合,推进多元化监管工作,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诊所备案、公共卫生告知承诺制,简化行政服务审批流程。推进“同城同办”、“跨省通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好公众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手段,讲好新时代梧州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故事,展现蓝盾卫生的新形象、新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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