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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01-14 10:52     来源:梧州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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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指导和帮助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围绕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卫生健康系统工作,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加强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委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重点保成效。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于年初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法治建设工作,为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印发了《2019年梧州市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梧卫法监发〔2019〕11号),明确了今年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五个着力点”,着力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着力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着力补齐短板提升能力,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今年以来,我委先后制定了《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参考目录》《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管理工作制度》,同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以及《梧州市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委内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我委的法治建设机制,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委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责。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落实集中行使行政审批2019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护士执业注册事项下放到市级审批,为做好下放事项的划转工作,我委积极与市行政审批局磋商,并于6月20日完成划转移交工作,保障了该项审批许可工作“无断点”有序开展。二是坚持“能进则进,应进必进”原则,将我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等4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实行“一个窗口”办结制。三是规范权力运行,制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工作,对标准化行政审批目录库数据进行认真的梳理、核对和完善工作,并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行政审批目录库的规范应用,规范审批,严把目录关。根据目录核对许可流程、许可规范等,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四是严格按照“一服务两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编制、修订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办事指南,全面公开办事指南,审批结果等信息,认真执行首问,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和落实决策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坚持问责法定原则、权责统一原则,使权力运行置于制约之下。探索建立质询、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保证对全市各级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力有效。同时,大力加强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委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凡未经委法制与监督科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同时,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卫生健康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三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完善委党组会、委主任办公会等各项会议制度,重大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后决定,法规规章草案和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措施、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和经费预算分配等事项须经委党组会、委主任办公会等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并做好委党组会、委务会、委主任办公会议纪要,并按规定分发、存档。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在委机关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开联系方式,确保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各类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我委共收到群众投诉举报件15件,均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群众满意率100%。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委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法治学习会议,全体领导班子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及党内法规学习,会议要求领导班子务必率先树立法治理念,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决不允许有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行为存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想方设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二是组织举办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暨普法培训班,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工作方向等方面的认识,并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水平,提升各级执法机构依法办案的能力与水平,敦促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

(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在单位网站设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权责清单执法主体、人员、权限及依据等基本行政执法信息;二是分类公示行政执法结果,在门户网站上按照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执法类别分类进行公示,方便群众查看,参与监督;三是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我委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执法决定信息,均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挂网公开。目前,已发布行政处罚信息145条、行政许可信息1000多条,并对各类公开信息进行动态调整。

(八)加强执法保障,创新执法模式。

一是按有关要求和标准为行政执法人员合理配备音像记录设备,现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共 30人,配备有采集工作站2个、打印机10台、笔记本电脑10台、执法记录仪20台等移动执法设备,切实保障了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改变以往“以罚为教”的执法手段,采取“以教为主、教罚结合”的新监管模式。在常态化监督执法的同时,组织监督对象进行集体约谈,通过提醒、引导、宣传等方式,正确指导监督对象依法执业,及时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预防措施,减少违法风险。

二、主要工作亮点

(一)转变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2019年,我委继续解放思想,转变监管理念,制定了《梧州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梧卫法监发〔2019〕12号),以监督对象及执法人员“双随机”抽取的形式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并合理确定抽查频次和比例,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将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与建设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相结合,对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过程可追溯,并将随机抽查事项及检查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开,切实杜绝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等问题,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二)深化行业监管,切实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今年6月,我市印发《梧州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先于全区大部分地市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首次对全市18家已取得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实分级管理,通过量化评级,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督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经现场检查并量化评分,目前共评出B级(良好)单位8家、C级(一般)单位8家,不合格单位2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目前我市卫生监督机构改革政策尚未落地,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执法人员的思想和工作积极性;二是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少且老龄化严重、执法经费不足、执法车辆得不到保障等老问题依然存在;三是通过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部分案件在案由表述、证据收集、执法文书使用等方面仍有改善空间。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

(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抓关键少数学法,坚持集体学法学策学文制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好卫生健康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的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为打造人民满意的“健康梧”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积极探索“非法行医黑名单”制度以及医疗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对无证行医、虚假宣传等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评价,扬优抑劣,行业内加强自律,促进医疗机构从“要我依法执业”到“我要依法执业”转变。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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