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医师多机构备案
(二)性质:其他行政权力
二、设定依据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2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 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三、实施权限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2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 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十条 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四、实施主体
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五、实施条件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 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
第十七条 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
六、实施对象和范围
二级医院、二级及以下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设床位100张以上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疗养院以及医疗美容门诊部(诊所)申请医师多机构备案的医师。
七、申请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拟执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1份)
4.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1份)
八、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委托评估、专家评审时间、方案修改时间等除外)
九、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十、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
十一、申请地点
现场申请: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99号梧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卫计委窗口。
网上申请: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http://wsbs--gxzf--gov--cn-3e5d4a4d1a.zipv6.gxzf.gov.cn/)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一)咨询电话:0774—3833113
(二)投诉电话:0774—6025115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